昨日,厦门再次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,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、缓解压力。与此前的纾困解难政策相比,本次的政策“礼包”新增“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提升”。
本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,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,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。此举将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作用。
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,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到期后进行补缴,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;阶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间,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,可不作逾期处理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,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,不计逾期利息。
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提升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,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。(完)『自证声明』『寻求报道』『媒体投放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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